關于創新思維 暢響音樂——奧爾夫音樂對學前教育專業音樂教育理念的啟示
劉丹
摘要:奧爾夫音樂以其原本性的思想在當今世界廣為流傳,20世紀80年代引入中國以來更是以其活潑、生動的教育方式吸引著無數人對于音樂的熱愛,尤其是在知識經濟迅猛發展的時代,其創造性的教學理念對于創新型人才的培養更為重要。人才源于教育,教育始自兒童,擔負著培養祖國棟梁之才的學前教育專業的音樂教學方式顯得尤為重要。用先進的奧爾夫音樂理念改變傳統的學前教育專業的音樂教學法是本文的寫作意圖。
關鍵詞:奧爾夫;創新;學前教育
奧爾夫音樂教學法是一種開放的、兼收并蓄的教學方法。它的根本目的在于培養、造就人,發掘人的創造精神。該教學法的核心理念是開發兒童原本性的音樂教育,“原本的音樂不只是單純的音樂,它是和動作、舞蹈、語言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它是一種人們必須參與的音樂,即:人們不是作為聽眾,而是作為演奏者參與其間[1](p47)。”它的目的是激發每一個參與者的生命活力。這種互動的教學方法,以人為本的精神,適合了我國目前教育教學改革的需要。20世紀80年代引入到我國,經過探索和發展,逐漸被推廣和普及,現在越來越顯現出它獨特旺盛的生命力。
21世紀被國際教育界作為“創造教育世紀”, 我國江澤民主席也特別強調:“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因此,可以說創新精神是時代對人才的要求,是素質教育的核心,是人個性發展的源動力。人才源于教育,教育始自兒童。學前教育專業作為培養幼教工作者的搖籃、作為教育工作的先遣地,正經受著一場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驗。如何通過音樂活動培養孩子的創造力,如何在音樂教育中培養健全的高素質的創新型人才,這一光榮而艱巨的使命必將落在學前教育專業學生的肩上。
眾所周知,學前教育專業學生的音樂素養與音樂專業的學生相比,存在著明顯的差異,他們學習音樂的興趣不高,主動性不強,針對這一特殊群體,如果把奧爾夫音樂教學法合理用于課堂音樂教學之中,勢必能對我國學前教育專業學生的音樂教育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以人為本,強調音樂的審美藝術性
音樂教育,必須首先是對人的藝術教育。藝術是人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藝術的想象、創造、反思等能力,是現代社會所需綜合型人才必備的素質。目前,“教育界人士已經達成這樣一個共識:沒有藝術的文化是不完美的文化,沒有藝術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僅有創作技法的藝術教育是殘缺的藝術教育,沒有全面藝術素養的個人無法成為信息時代的合格人才[2](p5)”。因此藝術教育與素質教育的密切關系,對藝術教育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奧爾夫1931年寫道:“音樂始自人自身。”這種倡導學生本位的人本主義教育觀,正好符合了二十一世紀以人格和諧發展為核心理念的文化價值觀。“奧爾夫努力要做的也正是當今我國理論界所要解決的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之間、認知理性與道德理性之間如何統一的問題,關注理性之樹與感性之樹的協調生長[3]”。
由于學前教育專業的學生音樂基礎較弱,所以從奧爾夫人本主義思想出發,在對他們進行音樂教學的過程中就不能是一味地強調訓練,因為再多地訓練也不能在短時期內把他們培養成為音樂家。在學前教育專業開設音樂類課程,除了為從教作知識的積累外,更重要的是讓學生體會音樂自身帶給人們的美感,調動起全身的音樂細胞,喚起心底里對音樂的熱愛,并把這種體會以一種全新的教學方式應用于以后的工作中,去感染他們的學生,激發幼兒喜愛音樂的熱情,使幼兒學習音樂不再是受家長和教師的強制,而是帶著對音樂的無限熱愛與憧憬,積極主動的學習,去感受音樂帶給人們的那份快樂。
二、運用多種感官進行藝術活動,強調音樂教學的綜合性
幼兒的各感官發育還不成熟,所以常常是各種感官共同參與來進行審美知覺。“看看、想想、說說、畫畫、跳跳、玩玩,”在其藝術教育中不失為一種非常適合的做法。
音樂與語言、動作的結合是人類自古以來習以為常的自然形態,也是人類表現意欲實踐的基本形態。中國古代《樂記》中有這樣的論述:“放歌之為言也,長言之也。說之故言之,窮之不足故長言之,長言之不足放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這說明早在幾千年前,我國就早已有綜合性的音樂教育思想了。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對這三者統一的強調,也正是對源泉的回歸。
1924年奧爾夫和友人軍特一起合辦了一所“軍特體操——音樂——舞蹈”學校,使音樂和舞蹈融合在一起。他還認為,語言、動作本身是有旋律和節奏的,就是一種音樂。在他的嗓音訓練中歌曲活動和節奏朗誦活動往往是綜合在一起的,內容或者是兒歌、童謠、諺語、謎語,或者是單音與多音音節練習。他還把拍手、拍腿、捻指、跺腳放在一起,這種在一個人身上的多聲部練習,是非常適合訓練人身體協調能力的。在柏林的奧爾夫小學命名典禮上奧爾夫曾講:“以各種原本的元素去游戲,以節奏、音響、旋律、言辭和動作,會激發幻想并培養幻想,必須在孩子心中發展并培養幻想,使塑造的意欲原動力活躍起來,并使之凈化為形式,否則這些素質會萎縮、退化。”這種集詩、歌、舞、樂為一體的綜合性課程能最大限度的適應兒童的特點并以此激發他們學習音樂的興趣。
我國現行的《音樂課程標準》指出:“音樂教學的綜合包括音樂教學不同領域之間的綜合;音樂與舞蹈、戲劇、影視、美術等姊妹藝術的綜合;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綜合。”也就是說,在具體的教學實施中,要“提倡學科綜合”。
在給學前教育專業的學生進行音樂欣賞課教學時,這種綜合性的模式體現最明顯。比如在欣賞芭蕾舞劇《胡桃夾子》之《糖果仙子舞曲》時,教師就可以以故事的形式作為引入,然后讓學生一邊聽音樂,一邊將這段故事的情節與樂曲的段落進行對應,引出A+B+A1的曲式結構,再根據音樂主題進行戲劇創編。這種把奧爾夫綜合性教學方法應用于課堂的音樂教學模式,改變了傳統教學中教師的主導地位,教師只是一味地講解曲式結構,學生只知道死記硬背的方式,課上學課后忘,這種由學生親自參與的綜合性的教學模式會給更多學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在掌握必備知識的同時學到了幼兒音樂教學法,不再讓那些基礎差的學生感覺到面對音樂時的無助,而是在參與中肯定了自己的價值,對音樂世界和未來充滿期待,這才是音樂對人最大的影響。
三、避免單純的技能技巧訓練,強調音樂的樂趣性
音樂的生命離不開自然和人性,倘若自然和人性被扭曲或扼殺,音樂也必然被窒息。古今中外,不論專業的或民間的音樂教育,往往會呈現出如下的教學模式:口傳心授、一味模仿、“勤學苦練”。但是,其結果卻只能培養成苦行僧般的“好學生”。這群孩子只知道聽話、勤奮,而并不懂得在音樂中尋求體會快樂,并不懂得在音樂中暢享未來,也更不可能成為真正的音樂主人。 幼兒的藝術活動是一種手、眼、腦并用的活動。它需要兒童用多種感官去感知審美對象,用腦去想象、理解、加工審美意象,用語言去表述自己的審美感受,用手對工具和材料進行操作去表現自己的思想情感[4](p13)。單純的技能技巧訓練是不全面的教育。《幼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指出“藝術活動是一種情感和創造性活動。幼兒在藝術活動過程應有愉悅感和個性化的表現。教師要理解并積極鼓勵幼兒與眾不同的表現方式,注意不要把藝術教育變成機械的技能訓練。”
奧爾夫的教育理念是讓孩子在游戲玩耍中接觸音樂、感受音樂、喜愛音樂,學習的結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愉悅輕松自由的過程中享受到了音樂帶給人的歡愉。因此,奧爾夫教學法的引入受到了無數孩童及教育工作者的認同與肯定。
學前教育專業的培養目標是未來的學前教育工作者,幼兒教師的職業特點以及該專業學生的自身條件決定,在音樂的學習過程中不能強化偏重知識技能訓練,而應在掌握一定量的知識技能的同時,從培養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出發,學會用音樂表現美好的生活、表達豐富的情感。
四、訴諸情感、主動實踐,強調音樂的創造性
中國藝術自古就強調意境和傳神。音樂作為一門藝術,不止于表現思想情感,更在于精神和意境的體現。只有通過訴諸于感性,使學生心領神會,才能領悟和掌握音樂自身的規律和美。
奧爾夫音樂教學主要是讓學生運用多種感官(視、聽、觸、嗅等),在親自參與、體驗音樂活動、游戲活動中,來唱、來跳、來娛樂、來學習、來創造。在自編、自導、自演的過程中,學生們融入了自己大量的想象,在幻想的天空里,任創造的流自由翱翔。因此,奧爾夫教學法是一種不同于傳統音樂會、不同于觀看他人娛樂方式的音樂行為,這種必須由自己親自參與、主動實踐的音樂活動過程,是人類學習最主要的途徑。
德國教育家第斯多惠曾說:“教育藝術不僅傳授本領,而且在于激勵、喚醒、鼓舞”。學前教育專業的學生大部分來自高中,雖然藝術經驗缺乏但文化背景較好,在對其鋼琴教學時,完全可以在掌握基本彈奏技能后,由一位同學即興編奏,另一同學編創歌詞,另一同學編排舞蹈,然后其他同學根據詞曲創編游戲,這種即興的創編活動對于培養學生的音樂感知能力、集體合作意識及人類的創造思維提供了無限活力。根據在學校所習得的這種教學方式,他們完全有能力將音樂知識與培養具有“審美、完整的人”相結合,將自身形成的音樂素養融匯于未來的幼教工作實際中。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說:“天天是創造之時、處處是創造之地、人人是創造之人。”可見,天、地、人處處存現創造,關鍵在于如何把這種潛能激發出來。
五、結 語
我國近現代教育家陳鶴琴曾說:“音樂是兒童生活中的靈魂,音樂是人生不可缺少的一種抒發情感的活動。”音樂可以啟迪人的心靈、改造人的性情、提升人的修養、消除人的文化隔閡、拉近人的年齡障礙、發展人的創造思維。在知識經濟迅猛增長的年代、在產業文化迅速蓬勃的時期,現代社會迫切需要具有開拓創新能力的人才。藝術教育在發掘人的創造潛能方面一直擔當著特殊的角色。而當今世界最著名、影響最廣泛奧爾夫原本性的音樂教育思想,對于我國音樂教育,特別是學前兒童的音樂教育有著積極的啟示。作為培養學前教育工作者的高師院校,在其音樂教學過程中更要把這種音樂思想、音樂教學方法貫徹始終,真正做到音樂要從樂趣出發,養成兒童的參與意識、激發兒童的想象才能、發展兒童的創造能力,使兒童真正愛上音樂,成為音樂的主人,在音樂的天地里自由翱翔,在音樂世界里暢想人生。
[1]李妲娜,修海林,尹愛青編著.奧爾夫音樂教育思想與實踐[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2]藤守堯.藝術與人的可持續發展[J].南京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0.8
[3]楊立梅,李坦娜.走向未來的音樂教育[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
[4]許卓婭.學前兒童藝術教育[M].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