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思考
申亞麗
摘要:引導農村剩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是有效解決“三農”問題的十分重要的一環,它對全面發展城鄉經濟,加快我國實現現代化的進程,意義重大。但目前,制約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因素仍然存在,本文旨在通過對這些因素進行分析從而找到相應的對策措施。
關鍵詞: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數量逐年增長。當前,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基本趨勢表現為,本鄉內非農就業比例下降,流向城市就業的農村轉移勞動力比例上升,鄉鎮企業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的能力繼續減弱,以鄉鎮企業吸納農村勞動力為主的農村勞動力轉移模式逐漸被外出務工和農村個體私營經濟就業方式所代替,縣級城市和小城鎮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有較大增強,農村勞動力跨省就業的趨勢明顯。這種大規模的轉移,有力地促進了我國城鄉經濟的發展。但是也存在不少問題,如此巨大的流動人口,組織化程度很低。給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和社會安全增加了許多難度,嚴重影響了我國社會的穩定,對此必須認真分析并加以解決。
一、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面臨的問題
(一)城鄉結構矛盾,妨礙了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速度和規模
1.我國目前的土地制度具有經濟和保障的雙重功能。我國的土地保障影響著我國土地的經濟性和規模經營,從而制約了土地經濟功能的發揮。這樣造成了一種矛盾,既想去外出打工,又不想放棄農村戶口。一方面,由于土地的經營模式造成的效率較低,這就使大量的剩余勞動力只有外出打工;另一方面,這一部分外出的打工者仍然對土地存在著依賴,因此仍不愿意放棄自己的土地承包權。
2. 我國現行的戶籍制度阻礙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這種舊的戶籍制度與新的經濟體制間的矛盾日益嚴重,已經成為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障礙之一。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及由此衍生的城鄉居民身份差異給農村勞動力自由遷移增加了成本和風險,影響了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勞動力市場的城鄉分割、市場準入條件不平等、社會保險不充分等構成了城市對農村勞動力的歧視和排斥,從而妨礙了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速度和規模。
(二)農村剩余勞動力本身能力的制約
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中文盲、半文盲人數龐大,農村人口的文化水平、技術素質偏低。而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以初中文化程度為主體。由于文化程度低、專業技術缺乏、人員綜合素質低,造成城鎮非技術性或技術性較差的崗位應聘者供過于求,技術性要求較強的崗位供不應求,許多低素質的剩余勞動力轉移無門。
(三)農村剩余勞動力供求總體態勢的制約
一方面,農村剩余勞動力總量巨大并且隨著今后農業現代化步伐的加快,新技術、新農藝、新品種的不斷推廣,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不斷完善,農業勞動效率不斷提高,勞動投入將大幅度減少,農村剩余勞動力總量還將有所增加。另一方面,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需求增加數量有限。一是隨著鄉鎮企業的轉型,其資本有機構成逐步提高,制約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二是城鎮化水平滯后于工業化的進程,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能力也較弱。三是城市下崗職工的增加使得農村勞動力與城市勞動者在就業市場中的競爭更加激烈。
(四)人口流動機制和勞動力市場不完善的制約
勞動力市場的不健全造成了農村勞動力的無序盲目流動,組織化程度有待提高。近年來雖然我國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組織化程度在不斷提高,但其作用和程度都非常有限。據調查,有組織外出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只占全部外出務工勞動力的10%以下,大量的是靠親戚朋友、非法職業介紹所的介紹,雖然絕大多數市、縣、鄉(鎮)建立了勞動力轉移的中介服務機構,但勞務需求信息、勞力資源供給信息的收集、發布渠道有限。由于我國目前統一、有序的勞動力市場和網絡尚未建立,至使有些用人單位招不到人,而許多農村剩余勞動力打不到工。較低的組織化程度給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帶來了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對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后的保障、維權工作帶來了難度。
(五)城市化進程的相對滯后使得農民工供求矛盾日益凸顯
長期以來,我國的城市化發展由于種種原因而嚴重滯后。總體上看城鎮規模過小,造成小城鎮的城市功能不完善、不健全,影響了小城鎮對農村經濟和周邊地區帶動作用的發揮,導致社會事業、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投資成本偏高,城鎮結構過于單一,就業門路狹窄,對農村人口缺少吸引力,對農民工的吸納能力嚴重滯后。 二、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有序轉移的對策與措施
(一)加強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
目前農村剩余勞動力總體素質不高,通過培訓調整它們的供給結構,以適應勞動力需求結構,就顯得十分重要。要制定農村勞動力就業培訓的總體規劃,按照市場化、社會化的要求,組建職業培訓基地,完善農村勞動力職業培訓體系,具體要做好以下三項工作:
1.堅持不懈地發展好農村基礎教育。文化素質不高是影響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數量和層次的重要因素,因此從長遠來看,必須高度重視農村勞動力基礎教育和文化水平的提高。提高農村基礎文化教育水平是解決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根本和長遠之策。
2.要加強農村成人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要充分發揮鄉(鎮)成人教育學校、農村技術職業學校、職業技術培訓中心等基地作用,主動開展多領域、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訓活動,努力提高農村勞動力的文化知識、社會公德和職業技能水平。
3.有針對性的開展勞務輸出培訓。建立農村職業培訓與勞動力轉移的銜接機制,注重培訓質量,實行培訓、就業介紹、就業后管理教育為一體的一條龍全程服務,要根據勞務市場和用工單位的需要,合理確定培訓專業和培訓規模,進行有針對性培訓輸出。
(二)改革戶籍制度,調整有關政策、降低農村勞動力流動的成本
對有轉移意愿的農戶應該允許他們按照市場價格轉讓其所擁有的土地和住宅,從而獲得他們離土離鄉、在城鎮生活所必須的基本保證金和經營資本;對那些有一定耕作經驗和經營能力、而又不愿離開農村的種田能手,應該向他們提供資金幫助,允許他們按照市場價格獲得土地和大型農業機械,通過耕地向種田大戶集中,加速農業規模化經營。
(三)發展縣域經濟
針對農村剩余勞動力高度集中于大城市的問題,應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緩解農民工流向和分布失衡問題,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就地轉移。發展小城鎮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是在現有條件下是最經濟、最有效的途徑。從產業結構上看,要大力發展農業的副產品加工業和第三產業。培育壯大適合本地實際的產業,推動農業產業化和農業工業化,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提供更為廣闊的空間。同時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進行產權改革和內部機制創新,以技術創新為動力,進一步促進鄉鎮企業的產業升級,推動鄉鎮企業在新形勢下有新的發展。
(四)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城鄉一體化勞動力市場
首先,各級政府要在充分發揮現有勞動力市場作用的同時,建立健全勞動力轉移的中介機構,安排專人搞協調服務,宣傳引導,及時為農民提供市場信息,減少勞動力轉移的盲目性和風險性,使農民的自主性和創造性在正確的引導下充分發揮出來。其次,要在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的同時,加強相關管理,統一勞動輸出服務費收費的標準,下力氣清理整頓非法勞動力市場。再次要建立健全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建立省、縣(市)、鄉實時聯網的勞動力供需信息系統,搭建縱向到鄉鎮、社區,橫向到國內主要大中城市,本地區各主管部門、企業的勞動力信息網絡平臺,推進農村信息化,加強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分析預測。
(五)發展農村第三產業,大力引導和鼓勵農民工創業
要引導農民積極投資發展農村的餐飲業、運輸業、家庭服務業等第三產業。同時,要注意適應城市居民精神文化生產的新需求,大力發展旅游觀光農業。重視農業內部結構調整。推進農業開放開發,力求更多地就地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要在拓寬農業領域、建立多種優質高效農產品基地基礎上,培育發展龍頭企業,促使企業和農民建立利益共同體,把更多的農民吸引到加工增值的生產環節中來。要積極開展農業招商,吸引更多的民資、外資和工商資本進入農業領域,積極培育一批大中型現代農業企業,就地解決農民就業問題。加大針對部分返鄉的農民工,要充分發揮其思想比較開放、眼界比較開闊、文化程度較高、具有一定資金積累的優勢,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