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責任,賠償和防范事故的對策
佚名
目 錄 一、前言 二、道路事故責任的性質及特點。 三、道路交通事故的賠償 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對策
內 容 摘 要 汽車的飛速,在帶動世界各國迅速發展的同時,也對人類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構成威脅。道路交通事故已成為人類和平年代的“殺手”,因道路交通事故訴訟至法院的損害賠償案件,這些年都呈逐年上升趨勢,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是一種特殊侵權責任,理由和法理依據有:道路交通事故的致害物體,屬于特殊侵權責任的范圍;道路交通事故只能是行為人在主觀上有過失;構成要件和負責條件具有特殊性。道路交通事故行為,侵害的對象是人身和財產,進一步講,它即不僅侵害了他人的健康權或生命權,而且還侵犯了其他既得的人身權益,造成了今后某些權益的喪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有:人身損害賠償和車物損壞賠償,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超期的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殘疾賠償金。進行輕重傷與傷殘等級檢驗鑒定的費用,精神撫慰金等,車物損壞賠償的項目包括:車物損壞的直接經濟損失和營運車輛停駛造成的間接損失,車輛施救費,停車看護費以及進行車物損失評估的費用等。筆者認為,要有效地預防交通事故,必須從源頭抓起,首先,全力提高全民的交通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其次,狠抓道路基礎設施和安全設施隱患的整改,道路交通的基礎就是道路,其基礎設施和安全設施的完好。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條件之一,在預防交通事故的工作中,道路基礎設施和安全設施上所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對這些隱患有效整改是絕對不可忽視的;最后,就是強化路面交通的動態管理,路面交通的動態管理是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預防交通事故,特別是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交通事故;道路;賠償
一、前言 汽車工業的飛速發展,在帶動世界各國經濟迅速發展的同時,也對人類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在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我國平均發生道路事故約20萬起,因車禍致死人數5萬多人;90年代以后分別上升到30多萬起交通事故,致死人數約7萬多人;隨著機動車輛的直線上升,2001年和2002年上述兩項指數分別是75萬起,10.6萬多人和77萬多起,10.9萬多人,現兩項指數仍在直線上升,平均每天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仍在一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已成為人類和平年代的“殺手”,因道路交通事故訴訟至法院的損害賠償案件,這些年都呈逐年上升趨勢,筆者擬結合2004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來探討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性質特點,賠償及防范事故的對象。 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性質及特點 (一)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是一種特殊侵權責任,我國從1992年1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八條規定,將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視為一般侵權責任,該《辦法》一出臺,便受到眾多學者的質疑,筆者認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應是特殊的侵權責任而非一般侵權責任,理由和法理依據有: 1、致害物的特殊性,道路交通事故的致害物體,主要是道路上的機動車輛,它們屬于高速運輸工具,高級轎車,時速均在100公里左右,一般機動車輛,時速也保持在50-80公里之間,它們運行時,對周圍環境具有高度危險性,我國《民法通則》第123條規定的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作業造成損害的,屬于特殊侵權責任的范圍,《發法通則》是我國的基本法;《辦法》屬于行政法規,行政法規不應與基本法相抵觸。 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是出于行為人的過失,在侵權的民事責任中,一般侵權行為人的過錯形式既有行為人的過失,也有行為人的故意,道路交通事故中,行為人不是希望和放任損害結果的發生,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過錯形式,只能是行為人在主觀上有過失。 3、構成要件和負責條件具有特殊性,一般民事侵權責任由四個要件構成,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不必像一般侵權責任那樣由四個要件構成,過錯責任原則由損害事實。因果關系,行為的違法性和過錯組成要件;無過錯責任原則由損害事實和因果關系組成要件;《辦法》將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為過錯責任原則,因此沒必要規定負責事由,特殊侵權責任的負責事由與違約責任的負責事由不同,前者就由作出規定,后者一般由當事人雙方約定。 (二)道路交通事故行為 侵害的對象是人身和財產。如果道路交通事故行為造成人身傷亡的,那么其行為侵害的對象是他人人身,即不僅侵害了他人的健康權或生命權,而且還侵犯了其他既得的人身權益,造成了今后某些權益的喪失,如致人傷殘,勢必減少其日后經濟收入,間接地其對被撫養人撫養能力;如果事故行為造成財產損失,侵害的對象是他人財產,既包括已形成的財產權利也包括未形成的權利的財產,如間接的財產的損失。 三、道路交通事故的賠償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有:人身損害賠償和車物損壞賠償,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超期的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殘疾賠償金。進行輕重傷與傷殘等級檢驗鑒定的費用,精神撫慰金等,車物損壞賠償的項目包括:車物損壞的直接經濟損失和營運車輛停駛造成的間接損失,車輛施救費,停車看護費以及進行車物損失評估的費用等。 (一)醫療費的公式 出了事故,受害人看病的費用怎樣計算?石剛、馮建民介紹說,這筆費用包括為恢復健康需要就醫療支出的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費、住院費、藥費等,按照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當事人創傷治療所必需的費用計算,具體數額憑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費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交通事故當事人身體受到損害,原則上應在縣級以上(含)的醫療機構進行診治,但因搶救的需要,受傷的當事人也可以到離案發地最近的醫療機構(包括縣級以下各種醫療機構)救治,交通事故當事人受傷經治療傷情平穩,但仍需繼續進行康復,對癥等治療的,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可以在縣級以下的醫療機構或者門診治療,其治療費用一并計算。 交通事故當事人在治療期間需要外購藥品的,應當由該醫療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并與傷情的治療的需要相符。 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經原住院治療的醫療機構同意擅自轉院治療的,對其因轉院治療增加的費用,將不予以支持,但確有因原住院的醫療機構不具備相應的治療條件不同意受害人轉院或其他正當的理由除外。 計算公式為: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療費+住院費+其他 (二)誤工費與收入狀況有關 誤工費,是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的,它包括兩部分,一是傷者本人治療創傷造成誤工發生的費用,二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親屬或委托代理人來隊處理交通事故誤工造成經濟減少的費用,傷者本人的誤工時間根據當事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治證明確定,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最終憑定傷殘的前一日,傷殘評定時機:按照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GB18667-2002)的有關規定確定,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損失日評定通則》待其發布后,即可按其規定計算誤工時間。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當事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河北省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其計算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元/月)×誤工時間 1、有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正常情況下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后的勞動收入 2、無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最近三年收入總和÷3年÷12個月×誤工時間,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誤工時間 3、護理費有級別之分 據介紹,護理費要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河北省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當事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上,當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繼續護理的,必須由該醫療機構出具醫囑證明或診斷書確定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時間超過3個月仍需護理依賴的,申請鑒(評)定機構對當事人是否需要護理進行確定。 當事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當事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其計算公式:交通事故發生地護理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護理人數 (四)交通住宿并非實報實銷 交通和住宿費用,只能在規定范圍內索賠,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委托代理人因就醫轉院治療或來隊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與或處理交通事故的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委托代理人一般不超過3人,其費用支出標準一般不超過交通事故發生的國家機關人員出差交通標準。 關于住宿費,外地交通事故當事人,委托代理人來隊處理交通事故或依據醫療機構意見,受傷的當事人確定必要去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其本人及其陪護人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合理的部分應予計算,但不能超過河北省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住宿費標準和出差伙食補助,目前河北省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40天,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5元。 其計算公式為:住宿費=國家要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住宿時間 另外,住院伙食費補助費參照河北省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的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營養費則根據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