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信息披露的博弈論分析
佚名
同樣,政府稅收部門的監督管理與經營者的行為選擇對策、所有者與經營者的行為選擇對策均可以用收益矩陣來表示。 四、信息披露的納什均衡 博弈的目的是預測博弈的均衡結果,即給定每個參與人都是理性的,每個參與人都知道每個參與人都是理性的(張維迎 1996)。上述經營者與政府之間的混合戰略對策矩陣其納什均衡是:p=M/N、q=C/F,即經營者以C/F的概率選擇違規,政府監督以M/N的概率選擇監督。當然監督博弈納什均衡與監督成本C、罰款收益F、經營者違規收益M、損失N以及給監督者帶來的損失a大小有關。也就是說,在給定博弈方選擇策略的條件下,每個博弈主體將會選擇自己的最優策略,把每個博弈主體所接受的策略集合,這個策略集合就是納什均衡。那么如何形成會計信息披露博弈的納什均衡,是我們分析的目的。在學中,一般把“帕累托最優”作為資源配置效率的最佳標準。大量的事實證明,由于種種因素的,市場機制本身并不會自動實現資源最有效的配置,甚至會出現很大的資源浪費現象。在此情況下,可以通過“會計規范的制定和實施——會計信息生成——信息使用者的決策行為——資源的配置達到充分有效”這樣的過程,促進會計信息資源的有效配置。從這個意義上說,制定會計規范具體地說是制定統一的會計制度,充分發揮會計規范作為“看不見的手”的作用,實現會計信息披露博弈的納什均衡。 根據上述對博弈主體及各博弈主體的行為選擇策略分析,還存在并需要解決兩個: 一是博弈主體不到位。因會計信息的披露要有統一的會計規范,這個統一的規范,既是提供會計信息的行為標準,也是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的質量標準,同時又是注冊會計師等審計部門據以檢驗企業會計信息的基本依據,實際上是對企業的會計行為和會計信息作出統一規范。而我國制定制度的是財政部,是政府機構,是博弈的參與人,它有自身的“效用函數”,其效用主要體現在制度制定的壟斷權和控制權。這就不符合博弈規則,制度的制定者應該是局外人,應該充分保護和體現各博弈方的要求和利益。而會計制度的形成是每個博弈主體博弈的結果。一旦頒布實施企業都應當嚴格執行,按照會計統一規范處理和披露會計信息。西方國家的會計制度一般由民間機構制定,這更符合市場結構體制和博弈規則的要求。 二是缺乏一個充分博弈的過程。我國會計制度的制定無論從空間上還是從時間上都缺乏一個充分博弈的過程。制度經濟學假定個體只有有限理性,每個個體都在他所依存的體制所允許的有限的范圍內實現自己的效用最大化。也就是說,不同個體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產生個體的最優行為解的集合就是規則,規則的集合形成制度。可見制度的實質就是合同,一個關于組織內個體行為及其后果的合同。而制度的形成是多方博弈的結果,會計制度也不例外,它也是一個多重的、多層次的各方博弈的結果。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經濟環境的變遷、新的經濟情況、新的經濟業務不斷涌現,需要更新和完善會計制度。理想的會計制度應能充分兼顧各方利益,成為博弈各方自覺自律的行為。任何人若想通過違反制度來得到好處,則必將從別的方面受到更大的懲罰,從而得不償失。 「」 [1] 譚勁松,丘步暉,林靜容。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經濟學思考[J].會計,2000,(6)。 [2] 吳聯生。企業會計信息違法性失真的責任違約安排,[J].經濟研究,2001,(2)。 [3] 楊宗昌,鐘子亮。會計信息揭示的博弈論分析[J].財會月刊,2001,(22)。 [4] 張維迎。博弈論與信息經濟學[M].上海:三聯書店,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