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我國商品應對反傾銷的根本出路:“中國創造”分析
朱玉林 彭一峰
論文摘要: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迅猛發展,針對我國的反傾銷調查也急劇增加,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辦法就是開發自己的技術,創建自己的品牌,在政府支持下堅持走中國創造的道路。
論文關鍵詞:反傾銷;出路;中國創造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貿易規模迅速擴大,尤其是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對外貿易進入穩步發展階段,進出口貿易總額年均增長速度達到12.4%。2000年到2003年的4年中,我國對外貿易更是以年均24.5%的速度增長。目前,我國對外貿易在世界的排名,已由1978年的第34位上升為2004年的第3位。隨著我國產品競爭力不斷上升以及出口貿易的持續發展,我國與主要貿易伙伴之間的局部沖突和矛盾不斷凸顯。其中,我國產品頻頻遭遇反傾銷調查即為突出的表現形式之一。
1我國商品遭遇反傾銷的現狀與原因分析
在經濟全球化與各國經濟發展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對傾銷的制裁和反傾銷指控的提起已經在很大程度上演變為一種貿易保護的有效手段。從1979年糖精鈉出口遭遇第一次反傾銷起,截至2004年止,我國遭受的反傾銷和保障措施調查已超過600起,涉及4000多種商品,為全球之最。針對我國商品發起的反傾銷調查越來越表現出數量迅速增加、金額急速增長、范圍不斷擴大的特點。
我國的出口產品大量遭遇反傾銷調查并不是一個偶然的現象,它實際上是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家經濟利益間出現某種程度的沖突的反映。本文認為,反傾銷的頻繁發生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全球范圍內貿易保護主義日漸加強。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步伐迅速加快,貿易與投資自由化已成為不可阻擋的潮流,關稅水平不斷下降,非關稅壁壘進一步削弱。與此同時,世界各國經濟發展水平仍然處于不平衡狀態,西方國家經濟普遍不景氣、貿易逆差不斷上升,而我國憑借勞動力和原材料優勢使出口迅猛增長,給進口國的同類產業帶來了嚴峻挑戰,導致其對本國產業的保護力度不斷加強。而反傾銷措施是WTO允許使用的反對不公平貿易、保護本國產業安全的合法措施之一,而且這種措施兼具容易實施、主觀性較強、能夠有效排斥外國產品卻不容易招致報復的特點,因此被很多國家廣泛采用。
(2)我國面臨著“非市場經濟國家”的歧視。在進行反傾銷調查時,產品“正常價值”的確定是認定傾銷的關鍵因素。針對“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出口商品,在確定傾銷及傾銷幅度時,不能按照出口國家的國內市場價格,而是要采用實行市場經濟制度的第三國作為“替代國”或“類比國”,以該國國內價格為依據確定正常價值。雖然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建立并發展了十多年,但許多國家仍然把我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在對我國的反傾銷調查中,西方國家選擇“替代國”時具有很大的主觀隨意性,常常選擇美國、日本、瑞士等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距甚遠的國家。用這些國家的價格進行比較結果自然是完全抹殺了我國產品所具有的比較優勢,從而人為地抬高傾銷幅度。
(3)對國外反傾銷指控缺乏積極有效的應訴機制。在一開始遭遇反傾銷的階段,我國大多數企業沒有對此引起重視,往往造成無人應訴的局面,結果被裁定很高幅度的傾銷。隨著反傾銷調查的日益頻繁,一部分企業已經重視這個問題,能夠積極應訴,但仍然存在單兵作戰的局面。直到今天,我國的出口反傾銷應訴機制也還不健全,沒有行業統一的反傾銷應訴機構或組織。這種無組織、無戰線,對抗不力、反應遲鈍的應訴表現助長了有些國家的氣焰,是導致我國近年來出口產品屢屢遭遇反傾銷指控,且案件數量不斷上升的一個重要原因。
(4)產品出口策略單一,引致價格惡性競爭。由于我國出口產品結構單一,
大多為技術含量偏低的勞動密集型和資源密集型產品,在品牌、質量服務等方面毫無競爭優勢可言,于是很多企業把目光集中在價格優勢上把價格競爭變成市場競爭的惟一手段,這在市場經濟建設初期曾經給我國帶來了顯著的經濟效益,但隨著國際貿易競爭的加劇,這種競爭手段最終招致了頻頻“光顧”的反傾銷調查。與此同時,我國出口企業的出口秩序混亂.
大多數企業只顧眼前利益,不惜損害行業利益而競相壓價,給進口國同類產品的生產廠家造成了“低價傾銷”的印象。此外,大量出口企業不能根據國際市場信息做出及時反應,致使出口企業的產品過分集中于一些國家或地區,導致出口產品價格下跌,從而陷入反傾銷調查的旋渦。
2“中國創造”的積極效應分析
面對頻繁的反傾銷調查,我國要如何應對?有人提出以OEM方式繞過反傾銷調查,但這種方式歸根究底仍然是一種被動的治標策略。要從根本上破解這一困局,只有把注意力從制造、價格上轉移到技術、品牌上去,推行“中國創造”的戰略。本文認為,“中國創造”將為我國帶來以下積極效應:
(1)能夠從根本上轉變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勢。由于“中國制造”的商品盛行世界,看起來我國似乎在國際貿易的陣營中叱咤風云、斬獲頗多。實際上,在大多數的出口貿易中,我國還不能算真正的制造者和所有者。在國際分工價值鏈上,我國主要處于加工組裝等低增值或低端環節。而越是接近于核心技術和核心產品,所獲得產品、技術的附加值就越高,其比較利益也越大;反之,越是遠離核心產品和核心技術,參與國際分工利益也就越小。以芭比娃娃為例,美國商務部的數據顯示,一個售價在9.99美元的芭比娃娃,扣除原材料成本0.65美元,到最終消費者手中時總共增值9.34美元。我國在這塊全球增值的大蛋糕中只分得了0.35美元,占4%不到,而美國的玩具廠商和零售商得到的收益是中國廠商的23倍。長期以來,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勢被定位于廉價的勞動力和原材料,現在所做的“讓大利獲小利”實屬不得巳而為之。
而當這種不得巳而為之所獲得的微薄利益都在面臨嚴峻挑戰時,只有走“中國創造”的道路,才能真正把涸澤而漁的先天資源優勢轉變為可持續發展的后天技術品牌優勢,徹底擺脫國際分工和利益分配體系中的落后地位。
(2)避開美國關稅法337條款隱患。337條款,是指任何向美國出口的產品的設計若侵犯美國在先的知識產權,美國的專利和商標所有人就可依據1930年美國關稅法第337條,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遞交申請書來保護自己的各項權利。值得警惕的是,337程序的發起與訴訟成本要遠低于反傾銷調查,對于美國企業來說,提出337調查的門檻比較低,而對應訴企業來說,應訴難度要大于反傾銷調查。由于我國大多數出口企業沒有自己的專利技術,很多產品存在仿制的問題,因此我國企業在美國遇到的知識產權問題也越來越多。而如果我們以“中國創造”為指導思想,開發真正的中國技術、創造純粹的中國品牌,就完全不必擔心這一隱患。
(3)避免價格戰帶來的不良后果。“中國制造”企業由于沒有技術、品牌方面的優勢,惟一的武器就是低廉的價格。為了爭奪市場,我國出口企業內部展開了“割喉式”價格戰。一邊是對廉價勞動力和原材料的狂熱,一邊卻是對新產品研制與開發的忽略、對環境和資源代價的漠然。這種不計后果的惡性競爭,大大損耗了我國出口企業的元氣,使得某些行業秩序混亂,面對反傾銷調查時不堪一擊。事實證明,為了眼前利益而犧牲長遠利益,最終只會導致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一同喪失。此時,只有堅持“中國創造”,在技術、品牌、服務上下功夫,我國企業才能在國際競爭中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3“中國創造”的策略分析
(1)創造技術。我國若想在全球化的產業鏈中占據高端,在世界分工中占據有利的地位,就必須依靠和重視科技創新。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誰擁有了先進的技術,誰就能在競爭中取得優勢,否則就只能跟在別人后面重復、模仿,以價格武器賺取微薄利潤而且最后仍難逃“反傾銷”下場。在數量上僅占有全球企業總數20%的跨國公司之所以能夠占有80%全球市場,就是因為其擁有大量的專有技術,這些不斷更新的專有技術成為它們核心競爭力的源泉。美國一項最新調查表明,90%的歐美跨國公司都已經把創新融入了他們的企業戰略,80%都建立了全公司的研發中心。大多數企業至少都把利潤的10%投入到了研發當中。而我國大部分企業研發投入很少,很多中小企業甚至沒有研發投入。有資料顯示,我國企業的發明專利只有19本和美國的1/30許多企業的核心技術和裝備基本依賴國外進口。而我國每年上萬億的設備投資中,60%以上是引進的。我國太缺乏核心技術,更缺乏創造這種技術的環境.
然而核心技術是等不來、買不來換不來的,它只能靠我們自己研究出來。企業產品性能的提高、技術內涵的提高,關鍵還得靠我們自主創新。首先,我們要為技術創新搭建堅實平臺加大自身研發投入,通過與科研院校的合作,共同研發高、精、尖技術。其次,還要進一步完善技術開發體制,加快技術的孵化一應用進程,使科技成果盡快轉化成為現實生產力。再次,應該有的放矢地開展科研工作,集中精力突破一批重大關鍵技術,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市場競爭力的產品。最后,應依據優勢技術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將優勢技術轉化為國際標準誰掌握了標準,誰就掌握了市場競爭的主動權。有關行業和擁有優勢技術的企業應積極爭取,把長期以來控制在發達國家手中的國際標準制定權搶過來,從游戲的參與者轉變為游戲規則的制定者。
(2)創造品牌。OEM也許能在短時間內幫助我國企業避開反傾銷的圍剿,但我們也應看到,跨國公司之所以愿意讓我國企業來貼牌生產,關鍵還是看中了我國廉價的勞動力資源,而全球還有許多像我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他們的勞動力價格也非常低廉。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平均工資水平的不斷上漲,最終跨國公司會像當初把制造業從東南亞轉移到我國一樣轉移到別的國家。因此,創造真正的中國品牌才是根本。
品牌就是競爭力,品牌就是利潤,品牌就是附加值。據聯合國有關組織調查,世界上馳名商標在所有產品商標中所占的比例不到3%,但其占有的市場份額卻達~IJ40%以上,可見品牌作用之大。
我國要創造自己的增值品牌,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首先,應利用本國企業的技術和質量優勢,與強勢媒體合作,在國際上樹立品牌形象。如海爾已經以自己的品牌在美國銷售小電冰箱;聯想為了走出國門,重新設計了全球品牌LENOVO,以利于海外擴張;科健出資贊助英國頂尖足球隊埃弗頓隊,其意也在建立知名度。其次,應學會利用全球資源,積極尋求與國際知名品牌的合作,走競爭合作、聯動發展之路,利用國外品牌聯合生產,逐步提高品牌的競爭力,再推出自己的品牌。如浙江杉杉集團以設備、場地、勞動力等資源與意大利的法拉奧公司合資嫁接品牌,在意大利注冊了GSP這個品牌,在國內也進行了注冊,并自己生產經營,使這個品牌逐漸被國際市場接受。最后,政府也應該對民族品牌的創造給予支持,要加大中國歷史和文化在國際上的宣傳力度,營造一個良好的創造品牌的環境。同時,整個社會乃至消費者都應自覺地參與到民族品牌的創建活動中來。
(3)政府支持。在“中國創造”的發展道路上,政府與社會的作用不能忽視。綜合分析,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
首先,在促進對外貿易時,應加強政府的導向作用,通過相關政策的制定引導對外貿易的發展。多年來,我國政府對出口的鼓勵偏重于直接鼓勵,即對企業的出口為提供直接補貼,給出口企業一種“低價求勝”、“以利潤拼市場份額”的政策暗示,由此帶來了貿易磨擦、反傾銷調查等深層次問題,導致政策成本不斷上升。對此,政府應該向間接鼓勵政策轉變,加快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步伐,為企業創造更好的經營環境,或是通過促進企業規模化經營與品牌建設等,從根本上促進企業提高產品的國際競爭力,達到提高出口賣價、提高效益的目的。其次,應扶持企業技術開發。新技術的開發,一方面靠企業自身的積累和創造,另一方面也需要國家在戰略布局、政策導向、項目規劃上給予支持。政府應該選擇一些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加以重點扶持,以點帶面,推動我國企業的技術創新。再次,加強自有技術保護。我國國民的專利意識非常淡薄,專利申請數量少,再加上國家的專利激勵機制也不完善,因此在專利技術保護方面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這極不利于本國技術的創新。政府在這方面應該著重進行專利制度、專利激勵機制的完善。最后,提供更好的出口信息服務。出口信息服務的主要目的也是促進企業提高出口競爭力,而這種支持既符合WTO的公平競爭原則,在事實上也能給競爭對手造成相當程度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