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戰略產業貿易沖突的分析——以歐美大飛機補貼沖突為例
丁賽賽 譚鴻益
2010年6月30日,世貿組織公布對空客補貼案的初步裁決,認定歐盟國家為空客提供的部分支持構成非法補貼,而且空客公司接受補貼與波音公司遭受的負面影響之間存在一些關聯。7月21日歐盟委員會則表示將對世界貿易組織裁決歐盟非法資助空中客車提出上訴,將挑戰該判決大部分的關鍵結論。而9月16號公布的一份機密性臨時報告顯示,WTO支持歐盟對波音接受來自美國航空航天局(NASA)及美國國防部的價值170億美元研發合約,還有來自華盛頓州的40億美元稅收減免的指控。美國與歐盟關于大飛機的補貼的爭端再次成為世人焦點。而目前我國正致力于發展大飛機這項戰略產業,此次WTO對于案件的判決,不僅是對我國飽受反補貼訴訟情況的啟示,更重要的是我們如何從中得以借鑒,發展好我國的戰略產業,尤其是我國的大飛機產業的發展。
一、歐美大飛機補貼沖突回顧
波音公司成立于1916年7月1日,建立初期以生產軍用飛機為主,1938年研制開發波音307作為第一種帶增壓客艙的民用客機,開始涉足民用運輸機。60年代以后,波音公司的主要業務由軍用飛機轉向民用飛機,先后發展了波音727、737、747、757、767等型號,1997年,波音公司注資133億美元獲得麥道公司65%的控股權,憑借著其自身的經濟技術實力和長期以來的信譽和客戶,波音逐步成為全球主要的商用飛機制造商。
空中客車公司則于1970年在法國成立,其創立的公司來自國家包括有德國、法國、西班牙與英國,創建的初衷是使歐洲飛機制造商能夠克服國家間的分歧,分擔研發成本, 開發更大的市場份額,為飛機制造帶來真正的競爭效益。在20世紀70、80年代,民用客機的制造和銷售發展得如火如荼,當時的市場基本上由波音、洛克希德飛機公司、麥道以及空殼四大公司來瓜分這塊蛋糕。而后,麥道和洛克希德相繼放棄了對商務客機的研發,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逐步形成了空客和波音的雙寡頭壟斷市場的格局。
而且作為世界上兩大商用客機制造商,空客和波音幾乎在所有級別的機型上,都存在著競爭力相似和針鋒相對的制造理念,在機型的設計研發上,一直采取緊盯對手的政策,機型都具有相應的對應競爭關系。例如2004年波音啟動B787項目后,隨著B787的訂單數的不斷上升,空客也在A330的基礎上采用新發動機,研發針對B787的對應競爭機型A350。
波音與空客在國際市場對于市場份額的爭奪難解難分,波音所在的美國和空客所在的歐盟關于對方對大飛機的補貼的爭端也是此起彼伏,從空客成立的那天起,他們就開始了或明或暗的較量。
在1970-1980之間,由于兩個競爭者間的力量相差懸殊,市場為波音公司所主導。波音公司當時面臨的經營難題不是市場營銷,而是如何提高自身的生產能力,為早已下訂單的客戶提供飛機。也許,正是波音制造、供貨能力的提升總跟不上訂單增長速度才使得歐洲空中客車擁有了成長所需的市場空間。在波音公司的主導下,有關國家政府之間第一次達成了大型民用飛機國際貿易的框架性協議,即1979年GATT的民用飛機貿易協定(GATT-ATCA)。但后來隨著空中客公司的迅速崛起,于1992年美國與歐盟又達成了著名的“空中客車協定”。
2000年空客 啟動A380計劃,歐盟政府向其項目提供高達40億歐元左右的啟動援助,歐美之間的大型民用飛機的摩擦迅速升溫。2004年,在談判無效后美國單方面退出了1992年達成的協議,向WTO提出申訴,全面指責歐盟對民用飛機產業的扶持政策,尤其是對A380項目的啟動援助。另一方面,歐盟也對波音B787項目所獲得的非法補貼、稅收減免以及優惠貸款等提出指控。
至此這場爭端逐步演變為一場互相狀告對方對其飛機制造業進行不正當補貼的貿易官司,也成為了WTO歷史上涉案金額最大的一次貿易糾紛案。
二、對大飛機補貼的原因分析
從歐美兩國對對方的起訴中我們看到,補貼是這場貿易糾紛案的關鍵,正是雙方對本國補貼飛機制造業的堅持和對對方補貼飛機制造業的不正當性的指控造成這場WTO史上金額最大的貿易糾紛案。無論歐盟與美國關于彼此對大飛機的補貼的貿易爭端進行的如何的如火如荼,他們對于大飛機的補貼的行動從沒停止過。一面是如火如荼的貿易爭端,一面是源源不斷的產業補貼,然而隱藏在這種令人困惑的矛盾之中的卻是政府對政策的合理選擇。政府對于大飛機這種戰略產業的支持的原因可以從三方面進行說明。
(一)大飛機作為戰略產業其自身的特點
航空產業作為戰略產業,與其他產業有著很高的關聯性,為其他產業帶來了明顯的技術溢出和學習等外部經濟效益。在中國提出發展大飛機產業之時,溫家寶(2008)就提出大飛機產業作為國家戰略產業,是國家意志的體現,是一個國家工業、科技水平和綜合實力的集中體現。大飛機工業產業鏈長、輻射面寬、聯帶效應強,能夠帶動新材料、現代制造、先進動力、電子信息、自動控制、計算機等領域關鍵技術的群體突破,能夠拉動眾多高技術產業發展,還將帶動流體力學、固體力學、計算數學、熱物理、化學、信息科學、環境科學等諸多基礎學科的重大進展。
可見一國政府對于戰略產業的支持,不僅僅是對該產業本身未來發展的預期,更重要的是該產業對其他產業帶來的外部效應。同理,歐美兩國對于飛機制造業的補貼,除了不僅僅是為了飛機制造業本身的發展,也希望飛機制造業在發展過程中給其他產業帶來的發展機遇。如果取消對大飛機的補貼,不但飛機制造業受到巨創,也會給其他關聯產業帶來不利影響。
(二)產業利益集團的游說力量
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產業利益集團可以通過眾多方式向政府決策者施加政治影響與壓力,以獲取有利于他們的政策。利益集團會采取一系列的手段來使得政府制定符合他們利益的政策,Grossman and Helpman(1994)在保護代售模型中提出產業利益集團可以通過政治獻金影響政策使之有利于自己,而政府在制定政策也會充分考慮利益集團的游說力量。
同時,大飛機產業牽動的產業鏈相當長,利益集團之間的利益會充分地聚集起來,對于政府進行游說的力度也會較大,游說的內容也會更廣泛,政府更易被“俘獲”會采取符合本國利益集團利益的措施和政策,這樣勢必會造成國家之間的頻繁的貿易摩擦。 (三)市場的激烈競爭
由于目前全球大飛機產業處于寡頭壟斷市場狀態,空客和波音是市場的兩大巨頭,雙方無時無刻地進行著激烈的交鋒。在寡頭壟斷的市場上,對方的行為對于制定自己的行為路徑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雙方都是根據對方的市場策略來不斷地調整跟進,如果一方的國家對其進行了補貼,由于有了政府補貼成本降低了,因此可以預期會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在競爭對手未采取任何跟進行為……)。顯然競爭對手是不會允許這種情況蔓延下去,競爭對手國家也同樣會采取補貼來跟進以爭取不被蠶食的份額。在這樣的激烈的市場競爭狀態之下,對于兩個巨頭而言,都會選擇補貼來增強自己的競爭力。
正是因為上述原因,歐美兩國不僅不放棄對其國內航空制造業的補貼,避免貿易沖突,反而在過去幾年里,兩個企業之間的競爭與摩擦演變成為政府之間的貿易爭端,更升級變成了兩個大陸經濟之間的公開較量。
三、對我國產業發展的借鑒
中國發展大飛機,除了技術上的要取得的突破外,更重要的是如何在波音空客寡頭壟斷市場情況下突圍出來,在世界航空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而WTO就空中客車與波音的補貼與反補貼裁決,隨時可以成為一把利劍,被波音或空客用來刺向任何一個的潛在競爭對手。作為目前民用飛機市場上的兩大寡頭,美國與歐盟對補貼的爭議和WTO對雙方的判定都為我國戰略產業的發展,特別是大飛機產業的發展給出了很好的借鑒。
第一,加深與其他國家間的產業聯系,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利益共同體。歐美關于大飛機補貼案中,除了其金額、復雜度令人矚目外,還有一點值得深思的是雙方國內其他廠商的態度。空中客車公司是美國航空業最大的出口對象,每年都從美國供應商那里采購多達60億美的商品,扶持了超過14萬人在美國的工作,而歐洲也有許多企業參與美國波音機的制造。因此,假如美歐雙方對簿公堂,所有資助波音或空客飛機的項目都在世貿組織遭到質疑,該組織的訴訟將有可能清除某方及其合作伙伴的所謂隱資助項目,從而影響到雙方各自零部件企業等的發展。可見,空客和波音之間摩擦實際上已經變得非常復雜和微妙,它們不但對本國政府擁有了游說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加深與貿易國之間的產業聯系,成為利益共同體。中國大飛機產業鏈延伸,也應該尋求與競爭對手的合作。競爭國出于對本國產業的考慮,在試圖挑起貿易爭端時會有更多的顧慮,而這種顧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貿易爭端發生的可能性。
第二,積極發揮談判的作用,促進貿易雙方合作發展。雖然從長遠趨勢看,基于各自戰略利益的考慮,美歐航空制造業間這種競爭態勢很可能愈演愈烈。但是在全球化背景之下,各國利益往往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形,美歐就飛機制造補貼問題的爭執是沒有永遠的贏家。各方應盡可能地爭取在多個領域展開合作,化沖突為友好,在貿易摩擦的問題中去探尋根源,挖掘雙方可以合作的潛在點,而不是一味地把摩擦問題擴大和升級。中國應學會積極地對待貿易摩擦問題,制定貿易摩擦應急處理機制和開展合作和對話機制。經常展開貿易交流,當摩擦出現時,立即啟動應急處理機制,召集相關的高層人士展開交流和對話,通過對話、談判等正面方式,積極地不回避地對待摩擦問題。
第三,改善產業補貼手段,避免采用禁止性補貼。除了積極與貿易伙伴保持合作關系,加深大家的產業關聯外,還要從自身入手,改善產業優惠補貼措施,避免其他國家發起的反補貼爭端。WTO的《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按照專向性原則將補貼分為禁止性、可申訴、不可訴等三類補貼。禁止性補貼是指在WTO農產品協議規定以外,在法律或事實上按出口實績提供的條件性補貼和以進口替代為目的的條件性補貼。可申訴補貼指除WTO農產品協議有關條款規定的農產品補貼以外的,并對其他成員方的利益造成有害影響的補貼,不可訴補貼系指非專向性補貼。在完善我國的產業優惠政策時應該積極利用不可訴性補貼,堅持優惠政策的非專向性原則,政策和措施盡可能覆蓋所有企業,避免禁止性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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