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B網必讀;關于調整《電信業務分類目錄》的通告
佚名
()為適應電信業務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以下簡稱《電信條例》)的規定,我部對《電信條例》所附《電信業務分類目錄》進行了局部調整。現將調整后的《電信業務分類目錄》通告如下,請遵照執行。
《電信業務分類目錄》
一、基礎電信業務
(一)固定網國內長途及本地電話業務
(二)移動通信業務
(三)衛星通信業務
(四)因特網及其它數據傳送業務
(五)網絡元素出租、出售業務
(六)網絡接入及網絡托管業務
(七)國際通信基礎設施,國際電信業務
(八)無線尋呼業務
(九)轉售的基礎電信業務
第(二)項業務中的大區制無線電移動通信和模擬集群通信業務,第(三)項業務中的甚小地球站(VSAT)通信業務,以及第(八)項無線對呼業務和第(九)項轉售的基礎電信業務比照增值電信業務管理。
二、增值電信業務
(一)固定電話網增值電信業務
(二)移動網增值電信業務
(三)衛星網增值電信業務
(四)因特網增值電信業務
(五)其它數據傳送網絡增值電信業務
注:《電信條例》所附《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中的“互聯網”在本目錄中統一改稱為“因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