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電子商務交易系統的外包模式
葛進
[摘要] 電子商務交易系統是信息時代的新興產業,其需求量的快速膨脹是一種必然趨勢,而現有的供給遠遠不能滿足這種預期的消費增長,所以加大其建設規模和速度是當務之急。那么如何增加其投資,由誰來投資,以什么方式投資,以及多方投資下的生產組織方式如何確定,如何治理,如何實現,等等,就成為首要的問題。本文從外包理論角度對電子商務交易系統的實現途徑進行了研究,明確指出它是一種資源外包行為,并為其確定了具有針對性的外包模式——非完全IS外包,從而使得上述所有的結論具有可操作性和現實意義。 [關鍵詞] 電子商務交易系統 外包模式 電子商務交易系統,是電子商務活動與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的有機結合。其實質是以信息網絡為平臺提供的商務服務。 電子商務交易系統首先是網絡時代的產物,而它所涉及的外包客體又是網絡本身,所以它所適用的外包模式應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同時還要符合網絡/IS(Information System)./IT(Information Technology)這種特殊客體的外包特點。 新經濟時代最基礎的七種業務外包類型。主要包括: 1.委托型外包模式。委托型業務外包分四個層次:(1)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這是最低層次的業務外包,原設備或零部件與品牌都是制造商的,供應商只是受委托為制造商進行定牌生產;(2)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指按原設計制造零部件和整機,供應商技術水平提高了一步;(3)DMS(Design Manufacture Service)指設計、制造和服務都交給供應商,這是臺灣供應商接受較多的一種外包模式;(4)EMS(Engineering Manufacture Service)。在這種模式下,品牌廠商(制造商)只需提出其產品更新換代的大體“構想”,供應商幾乎包攬一切。 2.橫向虛擬一體化外包模式。斯科公司將80%的產品生產和配送業務通過“生產在線”網站實行外包。斯科公司利用局域網將企業資源計劃(ERP)系統與全球100多個以及供應商連接,一級供應商被授權與斯科公司共享訂單,再將部分業務分包給其他分包商,這樣他就能制造所有的組建和完成90%的局部裝配工作,還能承擔60%的總裝任務。 3.利用中介服務組織的業務外包模式。客戶將需要的產品和服務交由服務中介組織提供,服務中介組織通過互聯網對服務供應商的相關信息進行收集和分類后,再與客戶需求信息進行比對,并參與雙方的撮合和協商,并最后提供交易合同供雙方確認。 4.金字塔型縱向一體化外包模式。這種模式主要體現在日本的汽車制造產業,制造商采用一級分包、二級分包和三級分包,甚至是四級分包的金字塔型外包體系。一級分包商負責提供發動機部件、電器部件和車體地盤等子系統組件和總裝;二級、三級本報上則為一級分包商提供次級零配件。 5.公司內部的模擬外包模式。1996年以來,歐美少數大公司令其下屬分廠實行業務上的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如果下屬分廠能夠達到大公司的質量和成本要求,公司就將兩部件生產業務分包給下屬分廠;反之,則將業務分包給公司外部的廠商。 6.企業研發的外包模式。它包括兩種形式:(1)針對新產品研發的有型概念產品外包模式。個體設計者或小公司在推出為大公司研究開發的任何新產品之前,獲取在線評價和購買反映,并據此完善概念產品;(2)針對新工藝研發的加工車間型外包模式。外包伙伴通過改進生產技術和減少生產環節來使得外包主體能利用這些可控的環節進行自己的柔性設計,以滿足廣大消費者的需要。 7.新項目外包的在線團隊模式。如果公司靠內部的力量難以完成新項目的話,就需要在互聯網上描述、招聘人員、迅速組建在線團隊來完成新項目。 這些外包模式的分類是從突出網絡時代的某些特點角度而進行的,并非是相互排他而孤立存在的。就電子商務交易系統建設來講,由于外包伙伴對外包客體的技術和能力要大大超過外包主體,但同時又必須受外包主體的宏觀規劃控制,所以適合采用間于DMS和EMS兩者之間的授權級別;由于外包的規模將空前巨大,自有能力無法為內部的模擬外包提供物質基礎。 從20世紀60年代到90年代,企業所遇到不同的IS問題產生了不同的IS外包特點,而不同的IS外包形式又產生了一些新的IS問題。Grover,Joong與Teng(1996)將90年代的IS外包與70年代、80年代做了一些比較,發現有如下區別:(1)更大規模的企業開始參與外包;(2)外包服務的廣度和深度明顯增加;(3)服務供應商接受了更多的管理責任和風險;(4)外包雙方關系的特點正發生改變。而當今的IS外包更是出現了另兩個顯著的特點:①大量的資金投入。②外包協議與外包合作的長期性。Ketler和Walstrom(1993)曾對此作了一些有益的總結(表1)。從(表1)中可以發現,到了九十年代,外包的主要動因是企業無法適應IS/IT領域日新月異的技術變革,而并非僅僅為了彌補自身IS能力的不足,而所采用的外包形式被當時的Ketler和Walstrom稱為部分外包(Partial outsourcing)。然而,這種所謂的“部分外包”在更多的時候被稱為“選擇性外包”(Selected outsourcing)。
表2將上述IS外包的收益和風險做了簡單的歸納和對比。 從IS外包的發展過程也可以看出,IS外包模式是適應不同時期、不同需要而存在的。
電子商務交易系統的漸變一體化結構并不屬于縱向一體化任何一個發展方向的結果,它是一種橫向一體化的擴張。首先,電子商務交易系統將電子商務服務和信息網絡這兩個原本并不相干的獨立產業高度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實際上是通過行業整合創造出了一個新行業,而并不是在產業鏈內部進行的治理結構調整;其次, 現有的電子商務交易系統雛形已經擁有了自己的IS部門,在今后的發展中不可能對它進行削減,反而需要大大提高IS服務供給量,在這個前提下我們將大規模的后續網絡擴充任務外包給專業的IS供應商,是一個橫向吸收另一個產業能力和資源的過程。所以電子商務交易系統的非完全外包是從橫向一體化的發展方向來實現漸變一體化治理結構的,這一點是由電子商務交易系統的本質、生產供應特性以及現階段特點共同決定的。 通過前文所述各生產模式的特點,將各種生產模式和治理結構類型之間的對應關系歸納如(表4)。
以上從網絡時代的特征、IS外包特點、以及“漸變一體化”目標三個方面對電子商務交易系統的外包模式進行了闡述,從而在得出電子商務交易系統建設所適用的治理結構類型之后,進一步給出了它的實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