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橋梁鋼筋混凝土和砌體工程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點
王金輝
【論文關鍵詞】橋梁 鋼筋混凝土 砌體 施工過程 質量控制
【論文摘要】橋梁鋼筋混凝土施工要經過支模,綁扎鋼筋,澆筑等工序過程,搞好各工序過程的質量控制是整個工程質量的保障。
1 模板工程
1.1模板要求
(1)模板要保證工程結構和構件各部分形狀尺寸和相互位置準確。
(2)施工前應做好模板設計,要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的承受住新澆筑混凝土的自重和側壓力以及在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荷載。
1.2施工要求
(1)模板與砼的接觸面應涂隔離劑,并嚴禁隔離劑粘污鋼筋與砼接槎處。
(2)模板在其支架的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臨時支撐。
(3)模板安裝過程中,其拼縫不應漏漿且不應大于2.5mm,相鄰兩模板表面高低差不應大于2mm。
(4)對于跨度不小于4m的現澆鋼筋砼梁板,其模板應按設計要求起拱,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起拱高度應為跨度的1/1000—3/1000。
(5)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預留孔洞不得遺漏,且要保證安裝準確牢固。
(6)在澆筑砼之前,模板應先澆水濕潤,但模板內不應有積水,模板內的雜物要清除干凈。
(7)模板拆除時側模不得損壞砼構件的棱角,底模應在砼達到要求強度后方可拆除。
2 鋼筋工程
2.1材料要求
(1)鋼筋進場時,應有出廠質量證明書或試驗報告單,鋼筋表面或每捆(盤)均有標志。進場時應按爐罐批號及直徑分批檢驗,檢驗內容包括查對標志、外觀質量,并按現行國家有關規定抽取試樣作力學性能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中所用的鋼筋級別、種類和直徑應按設計要求采用,當需要代換時,應征得設計單位同意。
2.2鋼筋加工要求
(1)鋼筋加工的形狀、尺寸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鋼筋表面應潔凈,無損傷無油漬。
(3)Ⅰ級鋼筋末端需作180°彎鉤,平直部分長度不宜小于鋼筋直徑d的3倍。
(4)箍筋應作135°彎鉤,平直部分不應小于箍筋直徑d的10倍。
2.3鋼筋的連接
(1)鋼筋的接頭宜設置在受力較小處,同一縱向受力鋼筋不宜設置兩個或兩個以上接頭。
(2)鋼筋焊接前必須根據施工條件進行試焊,焊工必須具有焊工上崗證,并在規定的范圍內操作。
(3)當受力鋼筋采用機械連接接頭或焊接接頭時,設置在同一構件內的接頭宜互相錯開,其接頭連接區段的長度為35d(d為縱向受力鋼筋的較大直徑)且不小于500毫米,否則屬同一連接區段,接頭面積占全部受力鋼筋面積不宜超過50%。
(4)焊接接頭距鋼筋彎折處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10倍,且不宜位于鋼筋的最大彎折處,且不宜設置在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區范圍內。
(5)同一構件中相鄰縱向受力鋼筋的綁扎搭接接頭宜相互錯開,鋼筋綁扎搭接接頭區段的長度為1.3倍的搭接長度,凡搭接接頭中心點位于該連接區段內的搭接接頭均屬于同一連接區段,接頭面積占總受力鋼筋面積的百分率:受拉區不得超過25%,受壓區不得超過50%。
(6)在梁柱構件的縱向受力鋼筋搭接長度范圍內,箍筋配置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受拉搭接區段的箍筋間距不應大于鋼筋較小直徑的5倍,且不應大于100毫米,受壓搭接區段的箍筋間距不應大于搭接鋼筋較小直徑的10倍,且不應大于200毫米,當柱中縱向受力鋼筋直徑大于25毫米時,應在搭接接頭兩個端面外100毫米內各設置兩個箍筋,間距宜為50毫米。
2.4鋼筋綁扎與安裝
(1)鋼筋的交叉點應采用鐵絲扎牢。
(2)鋼筋搭接處應在中心和兩端用鐵絲扎牢。
(3)板和墻的鋼筋網除靠近外圍兩行鋼筋的相交點全部扎牢外,中間部分交叉點可間隔交錯綁扎,但必須保證受力鋼筋不宜位移,雙向受力的鋼筋必須全部扎牢。
(4)梁和柱的箍筋除設計有特殊要求外,應與受力鋼筋垂直設置。
(5)鋼筋焊接應按有關規定要求進行取樣試驗,并及時出具試驗報告。
3 砼工程
材料要求:
(1)水泥出廠應有合格證,且不得超過三個月,進場后需進行取樣進行物理性能試驗,及時出具試驗報告,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應對水泥進行物理性能檢驗合格方可用于施工。 (2)砼應嚴格按照試驗室出具的配比通知單進行拌制并要嚴格控制水灰比,嚴格對砼所用材料計量。
(3)砼應按有關規定充分攪拌。
(4)砼澆筑前應清除模板上的雜物。
(5)砼澆筑過程中應正確留置施工縫,施工縫的位置應在砼澆筑前確定并留置在結構受力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柱宜留在基礎的頂面,梁或吊車梁的腿下面、吊車梁的上面。單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邊的任何位置,有主次梁的樓板宜順著次梁方向澆筑,施工縫應留在次梁跨中1/3范圍內。
(6)在施工縫處繼續澆筑砼時,應清除已硬化砼表面上的水泥薄膜和松動的石子以及軟弱砼層,并加以充分濕潤且不得有積水,在砼澆筑前,宜先在施工縫處鋪一層與砼內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漿,慟柱澆筑前應先在底部填5—10厘米與砼內成分相同的水泥漿。
(7)梁板要整體澆筑,澆砼時要保證砼保護層厚度;砼澆筑完畢后,12小時內即開始澆水養護,梁板澆水養護時間不得小于7天,柱可纏塑料膜保持內部水分。
(8)砼振搗要密實,厚度小的構件用平板震動器振搗,柱梁用震動棒振搗。
(9)砼澆筑時,砼自由傾落高度超過2米應設串筒或溜槽,構件高度過大時,應每隔2—3米留置一處澆灌孔,澆筑過程中砼不得產生離析現象。
(10)砼應隨砼的澆筑在攪拌地點隨機取樣,按有關規定留置用于檢查結構構件砼質量的試塊,送試驗室試驗,及時出具試驗報告。
4 砌體工程
4.1材料要求
(1)砌塊應有出廠合格證,砌塊品種強度等級及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2)砌塊進場應按要求進行取樣試驗并出具試驗報告,合格后方可使用。
(3)砌筑砂漿應在砌筑前按設計要求申請配合比,施工中要嚴格按砂漿配合比通知單對材料進行計量、并充分攪拌。
(4)施工現場砌塊應堆放平整,堆放高度不宜超過2m,有防雨要求的要防止雨淋,并做好排水,砌塊保持干凈。 4.2施工要求
(1)砌筑砂漿攪拌后的稠度以5—7厘米為宜。
(2)砌筑砂漿應按要求隨機取樣,留置試塊送試驗室做試驗。現場砌筑砂漿應隨拌隨用,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必須分別在拌成后3h和4h內使用完畢,當施工期間最高氣溫超過30℃時,必須分別在拌成后2h和3h內使用完畢。
(3)砂漿拌成后和使用時均應盛入貯灰器中,如砂漿出現沁水現象應在砌筑前再次拌合。
4.3質量要求
(1)砌筑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及設計要求。
(2)砌塊排列合理正確,留槎符合規定,接槎牢固平整,灰縫厚度符合要求。
(3)預留孔洞及預埋件位置、尺寸準確。
(4)不同砌筑材料應按照不同的有關規范,標準規定進行施工。
[1]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J10-89).
[2]混凝土結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