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程造價中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應用
劉忠林
摘要: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既符合我國當前工程造價體制的改革方向,有利于協調統一影響工程造價的各個因素,提高工作效率,縮短結算周期,從程序上規范了招標運作和建筑市場秩序也滿足了我國建設業融入全球市場的要求。因此,我們要做好工程量清單計價工作,同時增加了工程招標對企業的透明性,使投資效益得到最大的發揮。
關鍵詞:工程造價 工程量 清單編制 清單計價
前言
工程量清單計價是指在建設工程招標時,招標人按照國家統一的《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要求編制和提供工程量清單;投標人依據工程量清單,擬建工程的施工方案,在國家定額指導下,結合工程具體情況、市場競爭情況和本企業實力,并充分考慮各種風險因素,自主報價。簡單的講就是有編制招標文件能力的招標人或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中介機構,依據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和有關要求,編制標底;投標人按照統一的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工程量計量規則、規定的工程量清單項目,根據自身的技術專長、材料采購渠道和管理水平等,編制企業自己的工程價格的一種計價方法。
1.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作用
1.1轉變政府職能,規范建設市場秩序
工程量清單計價發揮了施工企業自主報價的能力,轉變了政府職能。由政府定價轉變為市場定價,有利于規范業主在招標中的行為,有效改變招標單位盲目壓價的行為。遵照合理低價的原則,淡化了標底的作用。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增加了招投標工作的透明度,標底只控制工程造價既不突破概算又不低于成本,國際慣例中標底也僅僅作為建設單位對工程費用的估測,甚至不設標底。這樣就淡化了標底的作用,杜絕泄漏標底等現象。從程序上規范招標運作和建筑市場秩序。
1.2適應建設市場對外開放的需要
隨著我國改革進程的加快,特別是加入WTO后,建設市場將進一步對外開放,各建筑企業將會更加積極地參與國際競爭。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方式是目前國際上普遍采用的方法之一,其計價方法既符合建筑市場競爭規則又符合國際通行計價原則,有利于中國建筑企業提高參與國際化競爭的能力,提高工程建設的管理水平。
1.3合理分擔風險,促進建設市場有序競爭
由于建筑工程本身都比較復雜,加之建筑市場變化快、施工工期長,工程建設風險較大,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實現了量、價分離,利于風險的合理分擔。招標人確定量,承擔了工程量誤差的風險;投標人確定價,承擔價的風險。由于工程量清單是公開的,避免了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規范行為,所有投標單位均在統一量的基礎上,結合工程具體情況和企業自身實力,并充分考慮各種市場風險因素,自主報價,為企業提供了平等的競爭平臺,可以真正體現投標企業的綜合實力和管理水平。
1.4促進施工企業健康發展
工程量清單招標符合國家“控制量、指導價、競爭費”的原則。它將工程造價的決定權逐步交給投標單位,充分調動施工企業的積極性。投標單位要想中標,必須從加強內部管理、采購建筑材料、合理調配資源等方面狠下功夫,采取多種手段,努力降低工程成本。因此要求施工企業苦練內功,提升市場競爭力,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施工成本,不斷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1.5減少重復勞動,降低成本,節約社會資源
以往招標單位及投標單位各自組織相關的預算編制人員按照統一的施工圖紙、招標文件、定額及取費標準等進行工程預算編制。但由于預算編制人員水平不一,對計算規則及招標文件理解不一,各份報價差別甚大,反映不出建筑企業自身的水平。實行工程量清單報價既保證了工程量計算基礎統一,又解決了招標工作時間緊、計算工作任務重的矛盾,減少了重復計算,減少了人力、物力、財力等不必要的浪費,降低了工程成本,縮短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時間,有利于招投標工作的科學管理。
1.6利于工程款的撥付進行投資控制
合同一旦簽訂,工程量清單的報價即成為合同價的基礎,在執行過程中,以清單報價作為撥付工程款的依據。工程竣工后,再根據設計變更和工程量的增減確定工程總造價。業主可以隨時掌握工程造價的變化,根據投資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方案,能夠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2.工程量清單編制和工程量清單計價
2.1工程量清單編制
工程量清單編制由招標單位按照《建筑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結合設計圖紙、施工現場情況和招投標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將工程建設項目的實物工程量和技術性措施以統一的計量單位列出清單,并提出具體的質量要求,這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工程量清單由封面(簽章頁)、編制總說明、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和其他工作項目表等部分組成。編制說明包括編制依據、工程概況和特征、分部分項工程項目、補充要求、施工特殊要求、主材及新材料的具體要求等內容。工程量清單需依據圖紙的設計深度、特殊的質量要求以及便于計量的原則進行編制。為避免漏項或重復計算,在每一分部分項的工程量計算時需詳細說明該分項所包含的項目和工作內容,相應的質量要求等,從而利于投標單位做出正確的報價。
2.2工程量清單計價
工程量清單計價包含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由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所列項目的全部費用。具體包括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和規費、稅金等。采用綜合單價計價,要求投標人熟悉工程量清單、研究招標文件、熟悉施工圖紙、了解施工組織設計、熟悉加工訂貨的有關情況、明確主材和設備的來源情況,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并考慮風險因素準確計算,最終匯總出工程造價。
3.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與定額計價模式的比較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與傳統的預算定額計價模式在項目設置、定價原則、價差調整、工程量計算規則、工程風險等諸多方面均有著原則上的不同。 預算定額計價是計劃經濟體制的模式,先計算工程量,套用定額計算出直接費,再以費率的形式計算間接費,匯總工程造價,然后確定優惠比例,得出最終造價。隨著社會進步和科技發展,定額不可能面面俱到,時間上的滯后,工藝上的改進,施工技術水平的提高使得定額中的內容很難適應飛速發展的建筑工程的需要,導致招標時預期的目標難以達到。
工程量清單計價則明確了統一的計算規則,根據工程設計的具體要求、質量要求、招標文件的要求將各種經濟技術指標、質量和進度及企業管理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細化到工程綜合單價中,使工程報價能夠與工程實際相吻合,科學反映工程的實際成本,使之與工程建設市場相適應。
4.工程量清單計價對基建管理的要求
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加大了建設單位的管理責任,招標單位必須編制出準確的工程量清單并承擔相應的風險。工程量清單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投資控制,因此對建設單位的基建管理部門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1)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工作能力和技術水平。全面工程造價管理要求招投標管理人員及概預算人員必須充分了解基建程序,通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工作。工程概預算人員要熟悉施工圖紙,全面了解設計思路和工程全貌,正確分析各分部分項工程;充分了解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等,以便合理確定清單項目。熟悉《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的計價規范》,準確計算實物工程量,做到不漏項不重項,保證工程造價的準確,減少誤差,為決策者提供真實、合理、可靠的數據保證。
(2)提供高質量的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編制必須充分反映工程的實際情況,針對工程要求逐項逐條提出詳細的細則,條款嚴謹、明確,嚴禁漏項或與實際不符,以免施工后突破原標價,不僅給結算工作帶來麻煩而且難以控制工程造價。
(3)保證施工圖設計質量與設計深度。施工圖的設計質量和設計深度是編制工程量清單的正確性及高水平的可靠保證。有資料分析,設計階段對整個項目的影響度達到35%~75%。當項目投資決策確定后,設計階段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環節。近年來由于基建項目上馬很多,設計單位業務量較為飽和,因此設計質量、深度往往達不到國家要求,致使工程開工后圖紙變更、修改設計、明確做法等聯系單過多,工程造價不得不進行調整,使工程量清單招標失去意義,所以必須保證施工圖設計質量與設計深度。根據投資額度采取限額設計。
(4)強化施工現場監督,控制新增清單項目和工程量增減。在施工中引起變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設計問題出現圖紙不符;市場供應材料的規格標準與設計要求不符等。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控制變更,嚴格執行現場簽證制度。一旦發生漏項或設計變更而引出新的清單項目,以及工程數量有誤引起工程量的增減,必須經設計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共同簽字。建設單位應指派工程造價管理人員常駐施工現場,隨時掌握、控制工程造價的變化情況。盡可能在事前或事中完成變更,減少損失。
(5)訂立規范、嚴謹的合同文件。施工合同是雙方對招標成果的認可,也是招標之后、開工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付款和結算的憑證,合同文件的缺陷會導致雙方產生經濟糾紛。因此,制訂合同時,條款用語必須肯定、準確、不能含糊,條款之間不能存在矛盾;充分考慮到可能發生的情況作出相應規定,不可漏項;合同對雙方約束必須公平,不能有單方面過于苛刻的要求,特別應注意作為付款和結算依據的工程量和價格清單。以保證工程施工順利進行、投資合理。
(6)加大工程造價信息收集、處理工作。基建管理人員平時應加強資料的收集、整理、歸納工作,對包括人工、材料、機具的消耗量及價格、利潤等在內的基礎工程造價資料進行分析、整理、存檔,需要時可以從計算機中調出,根據具體情況調整,即可用于對新建工程的對比參考。
工程造價中的材料控制是關鍵內容,材料費在工程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占預算費用的70%。基建部門管理人員應深入現場,密切關注市場行情,隨時收集,掌握第一手信息資料,合理確定材料價格,為竣工決算提供相應數據。
5.結語
綜上所述,雖然目前我國的現狀還是工程量清單計價與定額計價兩種模式并存,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建設工程全面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將是大勢所趨。我們必須認清形勢,努力學習,以適應新形勢下對基建工作的新的要求,提高自身素質和綜合技能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確保工程質量。
參考文獻:
[1]周金菊.淺談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J].山西建筑,2006.
[2]姚學群.淺談對清單計價與預算定額計價模式區別的認識[J].山西建筑,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