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渠道之“重”和機構之“專”
摘要:黨的報告提出,“人民政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這是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新的時代背景下對人民政協性質的新概括,也是對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提出的新要求,更是對人民政協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提出的新要求.正確理解人民政協對于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而言,其渠道之“重”、機構之“專”的內涵及意義,弄清楚人民政協之于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渠道之“重”是因何而重,機構之“專”又專在哪里,是發揮人民政協獨特優勢和作用,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重要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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