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國家能源局2014—2017年監管報告為樣本的能源監管實踐考察——兼論能源監管立法
摘要:通過分析2014—2017年47份能源監管報告發現,國家能源局的能源監管取得了一定成就,如對經濟性和社會性監管均有兼顧、體現當前簡政放權最新監管趨勢等;但是還有不少問題,表現為質量明顯下降、程序不規范、能源種類仍以電力為主、社會性監管偏少等。由于實踐走在理論之前,我國的能源監管實踐在監管主體、對象、內容和目標方面對傳統監管理論提出了挑戰,需要學界研究回應。對目前正在進行的《能源監管條例》立法提出若干建議,包括確立務實的立法定位、設計科學的立法框架、搭建完備的監管體制、體現創新的監管方式及擴充必要的監管內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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