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階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研究
摘要:學界對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否適用于偵查階段存有爭議,部分專家、學者認為該制度會導致偵查人員違法辦案,強迫、欺騙犯罪嫌疑人不自愿或不真實認罪,產生冤錯案件。本文解釋了偵查階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正當性與合法性,對偵查階段不應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部分觀點進行回應,闡述了在偵查階段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要保證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的律師幫助權和知情權,嚴格依法全面收集證據,一般案件和特殊案件在偵查終結時的處理有所不同。最后以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和自愿性為基點,提出偵查階段辯護律師全覆蓋、確立沉默權制度、偵查階段全程錄音錄像全覆蓋、確保犯罪嫌疑人的反悔權等四項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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