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投資中對賭協議效力辨析——以契約理論為視角
摘要:對賭協議作為私募股權投資中重要的投資工具,其效力問題在學界一直爭議頗多,雖然2012年最高院關于海富投資案的司法判例為各級法院中對賭協議的司法實踐適用提供了一定的指引,但是將對賭協議的效力依對賭對象不同而加以區別認定卻并非最為合理的方式,也極易將對賭協議的效力認定引入誤區。對賭協議的效力問題卻并非單一的對象區分可以解決,需要多種解釋方法的結合,并且對賭協議的效力認定也不能僅僅依靠效力識別的方法,而是需要考量協議背后所具有的經濟價值和法律行為基礎,分析對賭協議的法理基礎及民商事法律規范對于私法自治中對賭協議的限制維度,把握私法中契約自治和法律干預之間的價值衡量方法,可以有助于我們更加充分的界定對賭協議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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