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器御道:中國法理學的分析性品格之塑造
摘要:分析性是理論研究的基本要求,但對于法理學來說,分析性品格卻有著更為深層的意義。首先,法理學追求法律實踐的根本性之“道”,對基本概念的理論清晰性有著更高的要求,分析性作為一種具有工具意義和建構意義的理論探究之“器”,有助于展示法理學概念的復雜結構。其次,法理學對法律作為一種價值性制度實踐的本質有更整全的揭示和挖掘,分析性有助于厘清法律背后的價值網絡的基本結構,為部門法研究提供價值論證意義上的支持。最后,法理學之方法論問題越來越呈現出其元理論內涵,而分析性是確立法理學之方法論立場的必要工具。中國法理學承擔著理論建構和回應法律實踐之難題的雙重使命,分析性品格有助于強化其實現該使命的力量,在法理學之不同理論立場之間尋求一種妥當的對話方式。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法治現代化研究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