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的科學構建 石東洋; 張志雪 山東省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北京市昌平區昌平成人教育中心 摘要:政府職能實現的基礎在于行政決策,依法決策是全面貫徹依法治國方略,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改革發展的基本要求,是加快法治建設的迫切需要。政府依法、科學及時決策,才能使政府職能有效的發揮。重大行政決策法治化是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推進依法行政的前提。合法性審查是重大行政決策法治化的關鍵環節和重要保障,是“過濾器”和“防火墻”,有助于阻卻違法決策。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福建法學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