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投資信托的稅收制度改革芻議
摘要:房地產投資信托(REITs)作為特殊的房地產投資基金,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對其進行合理的引導與規范,從而實現房地產業與信托業的理性發展。法律體系中稅收法律制度對于REITS的發展至關重要,但現行稅收制度過于宏觀,對我國現行房地產投資信托存在優惠缺失與雙重征稅等問題。為改變這一局面,我國“十三五”規劃提出建立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而試點急需輔之以行之有效的稅收制度及相應理論,才可打破信托在房地產投資中舉步維艱的局面。事實上,信托法中的“導管理論”與稅法的“實質課稅原則”都為REITs的稅收制度改革提供了理論基礎,再結合稅收制度的現狀和對域外REITs稅收待遇的考察,具化REITs在我國發展中的稅法瓶頸,實現我國信托稅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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