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企業將全面實施安全風險研判制度
摘要:本刊訊應急管理部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在全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帶有儲存設施)企業及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企業,在11月30日前,全面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建立安全風險研判制度,完善責任體系,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各車間(分廠)、各班組崗位的工作職責,強化目標管理和履職考核。要按照“疑險從有、疑險必研,有險要判、有險必控”的原則,建立覆蓋企業全員、全過程的安全風險研判工作流程。在每日開展班組交接班、車間生產調度會、廠級生產調度會布置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要同步研判各項工作的安全風險,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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