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復型少年司法的本土化改造——基于楓橋經驗的路徑探索
摘要:修復型少年司法主張少年司法應當吸納罪錯少年、被害人及社區廣泛參與,以恢復社會關系和社區關系,這為我國少年審判改革提供了第三條道路,然而該理論的引入和運用面臨著本土化的諸多難題。楓橋經驗與修復型少年司法理論基礎暗合、價值目標趨同、實踐樣態互補,這為修復型少年司法本土化改造提供了路徑選擇:以楓橋經驗為依托,促進司法理念再轉變、規范依據再轉型、制度設計再完善;實現行為矯正與心理矯正的動態融合、國家法與民間法的二元互動、立法規定與配套措施的雙重規制。此外,大數據時代的修復型少年司法,還可以充分挖掘大數據的治理潛力,實現大數據時代楓橋式修復型少年司法的創新和跨越。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