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談寫作語言的“生態平衡” 張宏梁 宿遷學院二系 摘要:1972年,美國斯坦福大學教授豪根在《斯坦福大學學報》《語言的生態》,論述“語言生態”之概念時,他將此術語定義為“研究任何特定語言與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關系”。他認為真正的語言環境是將該語言作為交際語碼或符號的社會和自然環境。自此開始,“語言生態”作為一種隱喻漸漸地為語言學、社會學、文化人類學研究者所接受。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閱讀與寫作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