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法治建設:積極法治抑或消極法治
摘要:通過查閱相關文獻,詳細探討了體育法治的兩種模式——積極法治和消極法治,并引入哈耶克的自生自發理論作為消極法治的理論支撐。指出,我國走的是積極法治之路,政府公權力在體育法治建設當中發揮了主導作用。從另一個角度看,這種積極法治可能也壓制了“內部規則”——體育自身發展規律的生存空間,足球發展可以很好地證明這一點。所以,現階段應該適時引入消極法治,解決體育法治建設中動力來源單一所導致的后續力量不足問題,走一條積極法治和消極法治并重的均衡建設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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